文字解读:《关于推进节约土地生态殡葬的指导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4-29

近日,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九部门——农村发展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联合印发《关于推进节约用地生态殡葬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相关负责人就有关问题答记者问社会关注的问题。

问:《指导意见》是在什么背景下出台的?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 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都对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 去年,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对生态文明建设作出全面专项部署。 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进殡葬改革的意见》也明确要求党员干部“带头推行火葬和生态殡葬,保护生态环境”。环境。” 近年来,各地按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要求,不断推进殡葬改革,探索实施节约用地生态殡葬,取得了一定成效。 然而,这项工作总体上仍处于起步阶段。 节地生态殡葬设施供给不足,激励引导和规范管理的体制机制不完善,公众对节地生态殡葬的接受度不高。 棺材改埋、墓葬面积过大、不可降解材料过度使用等问题依然突出,不符合绿色发展理念和殡葬改革宗旨。 国家层面亟待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促进节地生态。 殡葬,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问:《指导意见》出台有何意义?

《指导意见》是国家首个推动殡葬领域生态文明建设的专门文件。 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进殡葬改革的意见》精神的重要成果。 《指导意见》坚持绿色发展理念,以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安葬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明确了节约用地生态殡葬的基本内涵、基本原则、主要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有利于减轻人民群众负担,保障基本殡葬需求,有利于转变风俗习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利于推动生态文明建设、造福当代和子孙后代。 对于全面深化殡葬改革、建设美丽中国具有非常重要和深远的意义。

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_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_党员领导干部带头殡葬

问:如何理解节地生态殡葬的内涵?

《指导意见》首次明确了节约用地生态殡葬的内涵,突出了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价值取向,强调采取鼓励和引导,明确提出不占土地、不占土地、不占土地、不占土地等。更少的土地、更少的资源消耗、更少的使用。 以可降解材料等三要素为关键衡量指标,涵盖树葬、海葬、深埋、网格埋等埋葬方式,以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为便于公众进一步了解节地生态殡葬服务,《指导意见》还按照标准相对统一的原则,分类列出了不同节地生态殡葬方式的总体标准和要求,并逐一列出了节地生态殡葬方式的总体标准和要求。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细化。

问:实施节地生态殡葬需要遵循哪些基本原则?

《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了推进节约用地生态殡葬的四项基本原则。 在实施力度上,坚持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原则,强化政府领导责任和多元参与意识; 在实施目标上,坚持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相结合的原则,充分体现节约优先、保护优先的理念。 在实施方式上,我们坚持引导与创新发展相结合的原则,强调在引导群众更加自觉接受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改革殡葬方式。 在实施范围上,坚持分类指导和总体规划相结合的基本原则,强调殡葬殡葬服务“三位一体”因地制宜统筹实施。

问:未来人们是否必须选择节地、生态埋葬? 还是只能选择某种节约土地的生态埋葬方式?

推广节地生态殡葬,不是对广大群众提出硬性要求,而是鼓励和引导群众逐步接受节地生态、绿色环保的殡葬理念,进而理解、支持、选择用地。 ——节约型生态埋葬方式。 。 考虑到城乡、地区、民族等不同特点,《指导意见》要求,在依法推动遗体火化、骨灰或者墓地集中安葬的基础上,更多创新推广因地制宜、符合节地生态要求的埋葬方式。 在火葬区,推广植树、种花、种草和骨灰立体埋葬,提倡选择撒地、撒海等节地墓葬和不保留骨灰的埋葬方式; 在殡葬改革方面,提倡选择节地埋葬,将尸体深埋在坟墓里,不留坟头或用树代替纪念碑。 同时,我们也尊重少数民族的丧葬习俗,鼓励和支持选择具有民族和地域特色、符合节约土地和生态要求的丧葬方式。

问:如何吸引人们选择节地生态埋葬?

为增强改革吸引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指导意见》切实强化了节约用地生态殡葬的激励引导措施。 首先体现在完善奖补激励机制。 推动有条件的地方建立节约用地生态殡葬奖补制度,将不占地或少占土地的生态殡葬方式纳入奖补范围。 鼓励为不保留骨灰的人建立统一的纪念设施; 鼓励探索建立环保殡葬用品补贴制度。 其次,体现在提高服务水平。 要求严格执行殡葬服务标准,优化服务流程,拓展服务项目,强化人文关怀,鼓励提供更多更好的节地型生态殡葬公共服务产品。 最后体现在加强设施建设上。 要求遵循抓总量、扩大增量、优化存量的原则,通过城市公益性墓地建设、节地型生态殡葬服务建设,切实增强节地型生态殡葬服务供给能力。生态埋葬面积比例。

问:如何改变人们传统的丧葬观念?

人们接受节地生态殡葬的关键是如何改变传统的殡葬观念。 《指导意见》要求,通过加强运用各种媒体和多种传播方式,充分开展政策宣传、思想动员、教育引导、示范引领等,逐步改变群众传统丧葬观念。 在转变观念的内容上,《指导意见》要求将提倡厚葬与轻葬、保护生态环境、造福子孙结合起来,与符合节地生态、绿色环保要求的浓密种植相结合。保护; 在转变观念方式上,《指导意见》要求,依法管理与宣传引导、示范引领相结合,强化正向激励,注重实践培育,引导群众聚焦纪念死者的精神遗产; 在转变观念的工作力量方面,《指导意见》要求政府坚持主导作用,调动媒体、殡葬服务机构、社会团体、基层自治组织参与的积极性,切实发挥各自优势。

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_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_党员领导干部带头殡葬

问:推进节地型生态殡葬对党员干部有哪些要求?

党员干部是殡葬改革的重要先行者和骨干力量。 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带头作用,是实施节地型生态殡葬的重要保障。 《指导意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员干部带头推进殡葬改革的要求,从党员干部自身要求、领导示范、行为监督:群众要求的事,党员干部要带头办。 党员干部要主动当殡葬改革的实践者、生态文明的推动者、文明潮流的引领者。 还必须教育、约束直系亲属和周围工作人员按要求举行葬礼活动; 对党员干部必须依法予以纠正和查处。 特别是领导干部死亡后存在违反殡葬纪律和规定的情况。

问:民政部门下一步将如何落实《指导意见》的要求?

下一步,民政部门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至少从三个方面做好推进节约用地生态殡葬的前期工作,为全面落实《指导意见》奠定基础。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 民政部将协调相关发证部门近期联合召开工作部署会,强化部门职责和任务要求,建立部门协调工作机制,形成合力。 指导地方民政部门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联动协作机制,加强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确保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二是提高制度水平。 指导地方民政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措施,推动有条件的地方针对重点任务出台专项制度措施,强化节约用地、生态殡葬的制度保障。 指导地方政府制定并细化生态殡葬服务标准,确保标准的规范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三是加强设施建设。 努力将节约用地生态殡葬设施建设纳入“十三五”国家规划和地方规划,扩大规划编制面积、数量和价值,加强土地公共服务网络建设。节约生态殡葬。 深入开展节地生态殡葬示范设施建设,打造一批优质服务项目,探索形成可复制推广的有效模式。

相关文件

【政策法规】民政部、发展改革委、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委指导意见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关于推广节约土地生态殡葬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