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盖全志】宿迁回归公益本位、推进死亡安全、深化殡葬改革的经验

发布时间:2024-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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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欢迎来到第三期基层民政讲座,云讲堂直播间。 我是宿迁市民政局的盖全志。 今天我分享的主题是“回归公益本源,促进死亡安全,全面深化宿迁殡葬改革经验”。

近年来,宿迁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殡葬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满足人民群众需求为目标,全面深化殡葬改革,乡镇墓园回归公有制,并逐步向城市拓展。在公墓、殡葬服务设施、遗骸交通车辆、殡葬习俗等方面,我们不断分步推进,系统重构了“政府主导、国企运营、社会公众参与”的宿迁殡葬改革模式。 “福利属性”,推动殡葬设施逐步完善、殡葬服务高效提升、殡葬管理规范化运作,形成了宿迁全面深化殡葬改革的经验。

本期与大家交流的主题是:宿迁回归公益本位、推动安宁死亡、全面深化殡葬改革的经验。

第一章 改革序幕拉开

改革前,乡镇墓园用地普遍缺乏手续。 据当时统计,原有86个私营乡镇墓地中,只有5个有用地手续,其余81个没有用地手续。 而且大部分土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改革前,乡镇墓地价格普遍虚高。 墓地价格居高不下,每平方米2万至3万元不等,豪华墓地甚至超过10万元。 坟墓过多的问题由来已久。

改革前,乡镇墓地管理普遍混乱。 大多数乡镇墓地都是私人拥有的。 它们粗放式发展、过度逐利,成为少数人赚钱的“聚宝盆”。 一些涉黑、作恶的犯罪分子垄断乡镇殡葬市场,诱导交易、强买强卖,引起群众强烈反应。

2018年,根据民政部、省民政厅的部署和安排,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整顿,以及排查整改违法建设殡葬设施的情况。 2019年5月底,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赴宿迁督导时,举报沭阳县悦来镇以李某某为首的“盗墓贼”非法敲诈勒索问题。 对此,宿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以“全面恢复私营乡镇墓地”为主要内容的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宿迁市殡葬改革正式拉开帷幕。

第二部分、宿迁模型重构

我市殡葬改革主要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初步修复阶段。 2018年,根据民政部、省民政厅部署安排,市、县、区民政部门牵头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及排查整治违法建设殡葬设施的情况。 专项整治取得一定成效,但殡葬领域存在根本性问题。 没有解决。

第二阶段:公有制再造阶段。 2019年,结合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在全面了解乡镇墓地数量的基础上,以乡镇为主体,由当地乡镇接管私营乡镇墓地的管理按照资产登记、资产评估、签订协议等步骤。 的回收。 至此,全市乡镇公墓全部实行公有经营。

第三阶段:模型重构阶段。 2020年8月,根据省纪委领导到宿迁调研的意见,按照“政府主导、国企运作、公益属性”的思路,我们继续深化殡葬领域改革,重构宿迁市殡葬经营新模式。

第四阶段:综合改革阶段。 2022年以来,殡葬领域改革全面拓展至乡镇公益性墓地转型升级、散坟乱葬整治、城市公益性墓地建设、城市商业性墓地规范管理、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培育殡葬文明新风尚。 全面深化殡葬领域改革。

经过四个阶段的探索和实践,形成了较为完善的运营模式,即“政府主导、国企运营、公益属性”。

政府主导:即坚持高层协调,保障改革进度。 市委高度重视殡葬改革工作。 当时市委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全程关注。 市政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加大重点问题解决力度。 市纪检监察局加强全过程监督,督促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政府的领导有效保证了殡葬改革工作的解决和顺利推进。

国企运营:即国企积极介入并重构其运营模式。 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引领公益事业、服务民生的主体作用,支持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投资建设殡葬服务设施。

模式上,国有企业(市工发集团)投资设立宿迁市纪念公园控股有限公司,各县区设立纪念公园控股有限公司子公司,分别负责乡镇公益性墓地资产的接收和城市公益性墓地的投资。 公益性墓园建设、经营管理。

公益属性:回归公益本质,发展惠民殡葬。 以保障基本殡葬服务需求为重点,将现行政策扩大到辖区全体居民,实现基本殡葬服务普惠化、均等化。 对低保、重点优抚对象等特殊群体给予适当折扣,对特困人员实行免费安葬。 建立殡葬服务名录制度、价格公开制度、服务监管制度等,加强成本审核和价格指导,在保持收支平衡的基础上保证公益属性。

第三部分:宿迁经验总结

宿迁紧紧围绕“安息”目标,坚决坚持造福人民的工作导向,全面深化殡葬改革工作,取得实效。 宿迁市级2019年、2020年连续​​两年受到省政府督察鼓励; 泗洪县、泗阳县分别于2021年、2022年受到省政府督察鼓励; 宿豫区被确定为2022年全省殡葬习俗改革试点地区。总结宿迁市殡葬改革经验,主要写“统一、征集、建设、管理、教育”五篇文章。

一要做好“统一”,即高层协调引领殡葬改革破冰前行。 市委、市政府按照“政府主导、国企运营、公益属性”的模式,统筹部署殡葬改革。

一是坚持高层协调。 市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正视问题,亲自解决问题,市有关领导协调推动。 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民政、纪检监察、政法、公安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建立年度改革推进会制度,每年召开殡葬改革专题推进会,推动改革任务落实。

二是注重顶层设计。 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深化殡葬改革促进安乐死的实施意见》,确立了“安乐死”殡葬改革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全面深化殡葬改革工作。 统一安排作为指导全市殡葬改革工作的制度性文件。 同时,根据不同领域工作要求,出台了《宿迁市城乡公墓建设管理办法》、全市商业性公墓规范化管理办法、规范化管理办法等16个政策文件。殡葬运输车辆经营服务规范已制定印发,形成了全面深入的殡葬改革“四梁八柱”,为持续推进殡葬改革提供了较为完善的制度支撑。

三是破冰推进纪律检查。 纪检监察机构全程参与,坚持以案件解决问题、以监督促改革,形成了鲜明宿迁特色的改革动力保障机制。 坚持以案解决问题,狠抓黑恶势力、强迫交易、贿赂受贿、公职人员非法参股私人墓地等问题,重点查处一批典型案件,形成强有力的查处行动。威慑。 坚持以监督促改革,纪检监察机关制定了《宿迁市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责任办法》,并派出监督检查工作组,对殡葬改革全过程进行监督。

二要做好“回收”,即负责任地回收,展现殡葬行业为民的公益性。 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在引领公益事业发展和提供民生服务方面的重要作用,积极收回私营墓地和殡仪馆,实现殡葬服务公有制、公益性。

一是依法安全回收。 我市把殡葬设施依法安全回收利用作为改革的第一步。 投资2.2亿元,将原来私营的乡镇墓地全部回收,投资8000万元以上,将全市4家社会资本投资经营的殡仪馆全部实行公有制。 收回的墓地和殡仪馆纳入国有资产管理。 全市92个乡镇公墓已依法办理法人登记、用地、建设等相关手续。 公有制、公营化是殡葬业管理体制的根本性变革,是新时代殡葬业公益性的制度基础。

二是优化管理模式。 市工发集团成立宿迁纪念园控股有限公司,并与县区合作设立子公司,实现县乡墓园的控股经营管理。

三是落实惠民政策。 制定并严格执行政府指导价。 全市殡仪馆取消了平板炉,统一使用捡灰炉。 基本服务同炉同价(800元/个),骨灰盒价格降至3000元以下; 乡镇公益性公墓单穴价格不超过2000元,双穴价格不超过2000元。 价格不超过3000元,降价80%以上; 全市5家商业性公墓全部完成新一轮价格登记,降价幅度为5%-54%,每年可减轻殡葬负担3亿元左右。 殡葬服务收费管理进一步加强,编制发布了《宿迁市殡葬服务项目及收费目录》。

三要抓好“建设”,即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殡葬服务有效供给。 以城乡一体化殡葬服务设施优质供给为基础,市、县、区、镇齐心协力“建设施、拓阵地、提供服务”。

一是市级:推进市级殡仪馆、城市公益性墓地建设。 市产发集团投资6亿元,在中心城区新建市殡仪馆和公益墓地。 市殡仪馆占地153亩,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 中心城区城市公益墓地占地170亩,规划墓葬6万余座。 目前主体工程已完成建设,将于2024年竣工投入使用。

二是县层面:推进三县公益性墓地建设。 泗洪县城市公益公墓已完成建设改造,2023年底建成投入使用; 泗阳县城市公益公墓已完成征地、可研、选址等相关手续,将于2024年建成投入使用。 沭阳县城市公益墓地选地工作已完成,将于2025年建成投入使用。

三是乡镇级:按照“美观、庄重、整洁、耐用、节约成本”的要求,在服务用房、骨灰安置所、公厕、宣传栏、墓葬、照壁、围栏、停车场、绿化等方面景观与地方文化传统统一了个性化景观标准,新建公益墓地44处,改造公益墓地48处。 乡镇墓园面貌焕然一新,基础设施显着改善。

市、县、镇基础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实现城市公益性骨灰安放(安葬)设施全覆盖,完善殡葬服务供给体系,有效满足公众殡葬服务需求。

四要抓好“管”,即综合治理,实现殡葬行业规范有序。 积极开展殡葬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加强对殡葬行业各类经营主体的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引导殡葬服务行业健康发展。

一是规范公益性墓地管理。 印发《宿迁市城乡公益性墓园服务成本管理办法》,明确公益性墓园服务包括基础项目服务和延伸项目服务; 基本工程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由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民政部门审查确定; 延伸项目服务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运营管理人员报同级民政、发展改革部门备案。 同时,完善殡葬服务目录清单,清单外一律不收费,促进殡葬服务规范化、透明化,杜绝诱导消费、捆绑消费等现象。

二是规范商业墓地管理。 制定全市经营性公墓运营管理规定,从建设标准、土地使用、收费管理、税收政策、服务质量等八个方面对5家商业性公墓提出具体监管措施。 例如,商业墓地单坟面积不得超过0.7平方米,合葬坟墓面积不得超过1平方米。 提倡采用横式墓碑; 全市5家商业墓地价格完成新一轮价格登记,单坟面积最高价格从10.8万下降到5.9万,有力推动了价格理性回归。

三是强化重点领域监管。 会同11个部门开展活墓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联合整治超额销售墓、活墓、豪华墓等问题,严格落实监管执法责任,整顿殡葬秩序服务市场。 取缔、拆除活墓共240座。 超标准墓葬2600座。 开展散坟乱葬整治行动,鼓励现有散坟迁往公益性墓地或骨灰安置所。 不能移动的应深埋,融入周围环境。 规范运尸车辆运营和服务,启动新一轮运尸车辆登记工作,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市场秩序。

第五,要做好“教育”,即积极培育和推动新丧葬习俗的形成。 以促进风俗改变为重点,坚持祛堵与标本兼治相结合,遏制骄奢淫逸、封建迷信、乱葬乱葬等行为,做好培育、选拔和推广新人工作。文明思潮、新的丧葬习俗逐渐形成。

一是推进丧葬习俗改革。 将丧葬习俗纳入文明城市、文明乡村、美丽乡村一体化推进之中。 制定《关于深化文明殡葬推进风俗习惯转变的通知》和《殡葬简易办理程序》,为进一步推进文明殡葬提供规范指导,引导群众树立丰富殡葬新观念,破除不良殡葬习惯,并提倡简单的葬礼。 围绕“一站式殡葬”服务项目,制定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 丧葬活动中不得搭建灵堂、棚架、吹喇叭、乱扔纸钱、从事低俗表演、买歌、哭戏等。

二是倡导节约用地、生态埋葬。 鼓励采用不占地或少占地、少消耗资源、少使用不可降解材料的节地生态埋葬方式,积极推广灰堂葬、树葬、花坛等节地生态埋葬方式墓葬。 我市宿豫区制定了奖励补贴政策。 对采用生态节土葬方式的死者家属,除基本殡葬服务费外,给予水葬奖励6000元。 树葬、花坛葬免收公益性坟费和奖励。 4000元。 将骨灰存放在骨灰龛等立体骨灰盒内的,免收空间费,并获得3000元奖励。

三是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 将殡葬殡葬法规纳入村规民约和村民自治章程,在村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对殡葬活动过程的监管。 充分发挥村红白会作用。 全市834个行政村、385个涉农居委会成立了红白居委会,负责事前劝导、事中事后监督,指导采取简单环保的方式。 丧亲管理模式。

第四部分:下一步改革工作

实现“安乐死”已成为时代的重要课题。 下一步,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完善“政府主导、国企运营、公益属性”的殡葬运营模式,实现“安然死去”的目标提供了实际示范和实践经验。

一是基础设施更加完善。 按照现代殡葬理念,加快城市公益性墓园建设,实现城乡公益性骨灰安放(安葬)设施100%覆盖。 中心城和三县公益性公墓全部建成投入使用。 改造提升乡镇公益性墓地和乡镇旧墓地。 不断完善以公益性墓地为主的市、县、乡三级殡葬设施供应体系。

二是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进一步加强对乡镇公益性墓地、城市公益性墓地、城市商业性墓地的规范管理,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不断提升服务能力。

三是公益属性更加明显。 将殡葬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和民生保障,强化公益性和惠民性,严格落实城乡墓地和殡葬服务成本考核机制,持续减轻群众殡葬负担。

四是更深入地改风俗。 生态节约型殡葬全面推广,文明绿色殡葬方式日益普及,关爱人民、文明节俭的新风尚深入人心。 完善运尸车驾驶员管理和考核办法,营造规范、健康、有序的行业环境。

五是综合监管更加高效。 聚焦殡葬领域关键问题和关键环节,开展跨部门综合监管试点,推动建立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清单,建立多部门综合监管机制。

回归公益之本,成就安心。 在省民政厅指导下,宿迁市扎实推进“安息”试点工作。 实践中形成的宿迁模式和宿迁经验,将为全省乃至全国殡葬改革提供路径、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