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的指示
关于进一步做好森林防火和林地资源保护工作的通知
[2014]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进殡葬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3]23号)精神(以下简称《意见》),充分发挥林业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的引领示范作用,深入推进殡葬改革,有效开展林业防火和林地资源保护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推进殡葬改革对保护森林资源的重要性。 近年来,由于不良丧葬习俗和封建迷信的影响,乱葬林地、乱占林地以及上坟、烧纸、燃放鞭炮等引发森林火灾的事件时有发生。时时对林地经营和森林资源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宣传学习《意见》,深刻领会《意见》的精神实质。 林业系统党员干部职工必须充分认识到,深化殡葬改革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 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对于有效防范森林火灾、保护林地和森林资源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具有重要作用,确保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思想和行动上。中央决策部署。
2、林业系统党员干部要带头倡导殡葬改革。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精神。 林业系统党员干部职工要带头转变风俗习惯,做推进殡葬改革的实践者和宣传者。 他们不仅要以身作则,还要教育引导亲友和周边群众进行反抗。 刻板印象和封建迷信有效地阻止了不良的哀悼行为。 要带头文明、简朴管理殡葬活动。 殡葬活动中严禁铺张浪费,严禁借机敛财。 要带头推行生态殡葬,积极推广骨灰存放、树葬、花葬、草坪埋骨灰撒、海葬或深埋,提倡以树代坟、以树代墓进一步弘扬墓葬新风尚和正气。
3、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和林地保护工作。 各级林业部门要积极配合民政部门,运用生态景观理念,加强墓地绿化绿化指导,选择推广纪念耐火树种,打造常绿树、常绿林,建设荫凉墓地、生态墓地。 。 积极倡导文明追悼和低碳追悼,通过献花、植树、踏青纪念逝者、诵读经典等方式缅怀逝者。 禁止在林区、风景名胜区等禁火区域焚烧纸钱、燃放鞭炮。 要依法依规办理殡葬设施项目占地、征用林地审批手续,加强全过程监管,对土地利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防止“小规模经营”等违法行为发生。批量、大面积占用”和“未经批准占用”。 要严格按照民政部等八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陵园建设管理的通知》要求,做好陵园建设规划制定工作。 墓地选址应当符合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要求,尽量不占用林地。 对涉及占用林地的商业墓地,省林业部门应在立项前按要求提出审核意见。
国家林业局
2014 年 5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