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蒋巷镇殡葬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社区)党(总)支部、村(社区)委员会、镇属单位、镇政府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进殡葬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3]23号)、民政部等16个部委《关于印发的通知》(民发[2018]5号)、《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南昌市殡葬综合改革实施意见》、《南昌县(小榄经济开发区)殡葬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南昌县(小榄经济开发区)绿色殡葬专项行动方案》(南榄发[2018]5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就南昌市殡葬综合改革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三)、打破千年丧葬习俗,树立文明新风,经镇党委、镇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蒋巷镇殡葬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1. 领导团队
总负责人:陶义国 县委委员、县政府党组成员、镇党委书记
组长:黄源新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黄明真
副组长:镇党委副书记 徐和春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应小勇
小燕岳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杨继国镇党委委员
利宣镇党委委员
成华镇党委委员、人民武装部部长
副市长熊赛
涂建明 副市长
李炳耀 副市长
镇人大副主任孙光宇
李瓜根镇维稳信息督导员
林新华镇综合管理专职副主任
杨伟珍 副科级干部
龚泉印镇主任书记
镇派出所所长刘淑慧
袁正伟 国土资源局江巷中心主任
吴良明镇派出所教导员
吴新镇市监察局局长
熊建国镇法院院长
成员:柳园市镇党政办副主任、党委书记
镇金融办主任吴晓明
黄城镇民政局局长
蔡小曼 派出所副所长
文明办主任、团委书记刘元光
镇水管站站长刘标兵
镇威站站长 许崇俊
黄金标镇村建设办公室主任
柳泉子镇文化站站长
镇综治办常务副主任 万长鹏
杨爱龙镇城管中队队长
镇纪检监察室主任王义和
梁鸿振 宣传处处长
镇人大办公室主任赖小勇
英金才镇信访办主任
磊鑫镇妇联专职副主席
乡镇网格办主任熊玉洲
审计局局长王斌珍
吴青霄镇经济管理站站长
新村办主任刘华斌
雷武治镇资源交易站站长
镇项目办主任王子强
林业站书记李国强
肖江华镇供电所所长
留海镇交警派出所所长
江巷交警中队队长李强
江巷二中校长李惠萍
万中华中心小学校长
熊克文镇卫生院院长
应卫国镇道路养护队队长
应小根镇环卫所所长
各村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简称镇殡葬改革办)办公室设在镇民政局,孙光宇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成员来自党政办公室、综治办、民政办、村建、土地、城管、文明办等单位,共同开展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调度考核、联合执法、作风监测、设施建设、文明追悼、宣传工作等6个协调小组,负责协调推动殡葬改革相关领域工作。
调度考核组由徐和春同志任组长,孙光宇同志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民政局。
联合执法队由黄明担任组长,程华、刘淑慧担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镇城管部门。
肖彦月同志任作风督导组组长,办公室设在镇纪委。
设施建设组由徐和春同志任组长,涂建明、孙光宇、李桂根、袁正伟同志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村建办。
孙光宇同志同时担任文明扫墓小组组长,办公室设在民政局。
宣传工作组由李宣同志任组长,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
各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的组成由各协调小组组长指定。
二、领导小组职责和工作机制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制定殡葬改革重大政策措施,部署殡葬管理重大行动,协调解决殡葬领域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全镇殡葬事业科学发展。
领导小组办公室(镇殡葬改革办公室)职责:负责殡葬改革综合协调工作。
调度考核组:由民政办牵头,会同民政、城管、文明办、综治办等部门,负责对全镇各村殡葬综合改革工作进行调度、考核,通报殡葬改革工作进展情况。
联合执法组:由城管委牵头,负责全市殡葬秩序联合执法。
作风督导组:由镇纪委牵头,会同组织部,查处党员干部在殡葬综合改革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对虚报、不作为、慢作为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任部门进行问责。
设施建设组:由村庄建设所牵头,会同土地、规划、民政、水利等部门,负责全面推进公墓和骨灰安置所基础设施建设。
文明扫墓组:由民政局牵头,会同公安局、交管局、城管局、文明办等部门,负责指导重大节日期间文明扫墓工作。
宣传工作组:由宣传处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殡葬改革宣传工作。
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协调会制度。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由副组长以上负责人召集、主持,全体成员参加。镇殡葬改革办会同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筹备;协调小组会议由协调小组组长召集、主持,指定相关部门成员参加。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筹备会议,并可以镇殡葬改革办名义发文。
三、会员单位职责
1.民政办公室牵头协调全市文明祭扫活动,负责分析殡葬管理政策、组织实施殡葬改革、监管殡葬设施等工作。
2、城管中队牵头协调殡葬联合执法工作,负责全市殡葬秩序整顿联合执法,组织村(社区)及相关单位对沿街搭帐篷办丧事、在公共场所办丧事、丧葬时撒纸钱等不文明行为坚决制止并依法处罚,对未按要求迁葬、整顿的违法埋葬的,强行挖坟。
3、综合管理处牵头督导各村殡葬改革工作。
4、镇纪委负责按照有关规定查处违反殡葬管理法律、政策和法规的国家公职人员和党员干部。
5.宣传办公室、文化中心负责推动殡葬改革。
6.派出所负责重大节日期间文明扫墓安全保卫工作,配合殡葬改革执法,对使用暴力阻碍殡葬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及时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加大对殡葬活动期间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查处力度。
7、交警中队、交管站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对沿途撒纸币、燃放鞭炮、私自改装车辆运尸体等行为进行查处。
8、金融办负责保证人性化殡葬、节地型生态殡葬奖补政策和殡葬业发展所需资金的落实。
9.国土资源局负责依法保障列入规划的殡葬设施用地需求,纠正、查处违法占用土地建设殡葬设施、违法占用耕地、林地建墓等行为。
十、市监察局负责依法严厉打击和取缔非法制造、买卖棺材和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等违法行为。
12.法院负责依法受理申请强制执行非法埋葬的案件。
13、村建办负责加强对殡葬设施选址、建设工作的指导和审查。
14、文明办负责一切移风易俗工作,将移葬风俗习惯工作纳入文明创建活动内容。
15、综合管理处负责协调处理殡葬突发事件。
16.安监总站负责严格落实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制度,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
第十七条 信访办公室负责接待群众来信来访。
4.落实殡葬改革责任制
殡葬改革是当前重要中心工作,镇领导和驻村干部实行责任制,驻村领导为主要责任人,负责落实驻村殡葬改革各项任务,村书记、村主任为直接责任人,确保本村殡葬改革工作落到实处。
蒋巷镇党政办公室
2018 年 5 月 3 日
蒋巷镇党政办公室2018年5月3日印发